广大企业在出口防疫物资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防疫物资出口时,企业务必及时关注疫情国家相关进口规定及标准。
当前国内外防疫物资相关监管政策变化较快,防疫物资进口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出口企业应及时跟进关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等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国内外防疫物资资质认证和监管要求,主动做好合规管理,避免造成货物被扣押或退回的风险,不给国外进口商以资质不符为由扯皮、拒付留余地。
2、贸易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质量条款。
具体可包括:明确约定产品适用的质量标准,避免因合同约定不明,合同双方对质量标准存在不同理解而产生争议;明确约定验收条款,确定验收标准及验收地点;事先约定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机构等。
3、出口企业在交易前需合理判断买方的购买能力。
疫情发展瞬息万变,出口企业切勿被买方的大额订单或持有的第三方订单蒙蔽双眼而集中向买方出货,忽略背后的交易风险,一旦疫情国市场发生变化,极易造成难以挽回的巨额损失。尤其是中间商贸易,即便下游超市实力再强大,中间商仍然是承担付款责任的主体,出口企业能否安全收汇与中间商付款能力直接相关,若下游市场发生变化,中间商无法及时转身,极有可能将风险转嫁给出口企业。
4、出口企业提前评估交易风险。
出口企业可向第三方信保调取买方资信报告,深入了解买方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申请买方信用限额,充分参考信保批复的买方信用额度,合理把握出运节奏,保障收汇安全。